《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投資基金管理辦法》
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。各地市級可參照執行或制定本地區的政府投資基金管理細則,新設立政府投資基金向自治區財政廳備案。《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<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投資基金管理辦法>的通知》(寧政辦發〔2021〕39號)同時廢止。本辦法中對所有提及的金額要求均包含所述本數。
(投資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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